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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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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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为在农机作业时,由于发生意外事故导致驾驶员或辅助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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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操作人员在操纵、使用被保险农机(不包括冬季发动农机)过程中,因疏忽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本人和被保险农机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冬季发动被保险农机时,因高温烘烤造成的本人和被保险农机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

(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农机本身的损失;

(2)不在被保险农机上的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发动机的损失;

(4)自燃引起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

(5)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赔偿标准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